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支持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 《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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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2025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发表《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主旨演讲,他提出,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第五套标准。

据中国证监会报道,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

《科创板意见》在持续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市场有关各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和示范案例落实落地,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制度吸引力、竞争力,持续提升市场获得感,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以下为吴清演讲全文和答记者问——


01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吴清主席在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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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吉宁书记、小川副主席、龚正市长,

尊敬的王江副主任、功胜行长、云泽局长、海峰副部长、鹤新局长,

各位境内外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又一次参加陆家嘴论坛,见到很多新老朋友。首先感谢论坛主办方的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贸秩序深刻调整,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更加需要秉持团结互信理念,在开放合作中培育发展新动能。这次论坛以“全球经济变局中的金融开放合作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借此机会,我围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谈几点思考体会。

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需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以人工智能、生物科技、量子技术、商业航天等为代表的前沿技术蓬勃发展,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从我国看,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引领下科技创新正在点状突破向系统集成加快推进,技术突破向市场应用加快转化,诸多领域都迎来激动人心的“DeepSeek时刻”出现了一批生而全球化的新兴科技企业,境内境外都开花。这也对加快构建与相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方面我们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完善”一是适应创新规律的资本形成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十年磨一剑”的坚守相比,我们的金融供给仍存在资金短期化、风险容忍度低等问题,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远远不够二是满足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的产品服务体系不完善。科技企业不仅需要融资,还需要市场资源整合、商业模式创新、公司治理提升等服务,帮助科技成果加快转化跨越“死亡之谷”三是对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如何健全人力资本、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估值定价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衔接,还亟待优化制度机制

完善更加适配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金融服务体系,资本市场大有可为。一方面,资本市场具有独特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相容机制,能够提供从风险投资到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的全链条、接力式服务,满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企业需求。另一方面,资本市场通过对关键要素和资产定价,可以激发企业家精神和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人才、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有机融合、协同集聚,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从近年国内外实践看,无论是大而强的科技巨头,还是小而美的科创新秀,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创新始于科技、兴于产业、成于资本的特点越来越明显。创新需要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更需要三者的携手和结合。在新的形势下,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枢纽的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资本形成效率,对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意义重大。

二、我国资本市场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有力促进了科技、资本、产业良性循环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领域的适配性改革,优化制度和产品供给,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加快向创新领域集聚,为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是多层次市场体系对科技创新的覆盖面有效拓展。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和新三板以及私募创投等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共同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格局持续巩固二是上市公司成为科技创新主力军。2024年,A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达到1.88万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一半以上,拥有专利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3。耐心资本赋能科技创新的作用更加突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参与投资了九成的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公司、过半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孵化器”“加速器”“推进器”等效应持续释放。四是创新生态进一步构建形成。一大批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成为行业龙头或隐形冠军,带动了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等协同创新,一些领域形成了聚力攻坚、众志成城的生动局面。

资本市场在有力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也反过来促进了自身结构、效率和投资价值的不断改善,为强本强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一是大幅提升上市公司“含科量”。和10年前相比,市值超千亿的A股上市公司中,科技企业占比从12%提升至27%,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形成集聚效应二是促进了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比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行业上市公司近5年营收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2.5%和17.9%。改善了投资者回报。仅科创板、创业板5分红回购就超过7300亿元,一批龙头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值同步增长,投资者在长期陪伴中获得了可观回报。可以说,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相辅相成、相互成就,促进三者良性循环是当前和今后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要主线,也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策部署,我们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以发展多元股权融资为重点,着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体系和产品服务矩阵,统筹推进投融资综合改革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一是更好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2018年首届进博会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2019年科创板在陆家嘴论坛上正式开板,开板6年来在各方关心支持下,科创板快速成长,市场建设初具规模,市场功能稳步发挥,服务科技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明显提升。新起点上,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科创板示范效应,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1”即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并且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更加精准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优质科技企业,同时在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做出专门安排。6”即在科创板创新推出6项改革措施,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完善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增加科创板投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等同时,我们也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二是进一步强化股债联动服务科技创新的优势。大力发展科创债,优化发行、交易制度安排,推动完善贴息、担保等配套机制加快推出科创ETF积极发展可交换债、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今天,我们将批复全国首批2只数据中心REITs注册,下一步将继续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新型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REITs等融资,进一步盘活科技创新领域存量资产。

三是更大力度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长期资本聚焦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卡点堵点精准发力、畅通循环。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产业资本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优化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和“反向挂钩”等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编制更多科技创新指数、开发更多科创主题公募基金产品,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科企业投资我们还将支持在上海设立专门科技公司,建设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助力各类投资机构进一步提升投资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是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上市是起点不是终点,融资是工具不是目的。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全链条的监管制度安排,抓好“并购六条”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地,推动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重组简易审核程序等新举措落实,研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提升便利性和灵活度,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回报投资者。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将依法严格监管,严惩违法输送利益以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防“浑水摸鱼”,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生态。外资和外资机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我们将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持续深化市场、产品和机构的全方位开放,推动资本高效流动、要素合理配置和制度互学共鉴。近期将加快落实2025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一揽子重点举措,包括发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制度优化方案,进一步优化准入管理、投资运作等安排;将更多产品纳入外资交易范围,尽快将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总数拓展到100个;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为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创造有利条件;会同相关方面推动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等产品上市进一步增强各类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度,让全球投资者更加顺畅、更加充分地分享中国创新发展机遇。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近年来奋力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方面成果丰硕、成绩斐然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与上海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在深化科创板改革、完善股票债券期货市场体系和产品供给、支持境内外机构落地展业、更好吸引全球资本市场资源要素等方面密切协同联动,取得明显成效。近日,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已正式获批在上海注册成立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件大事我们将广泛团结和凝聚行业机构、上市公司、高校院所、政府部门各方研究力量,全力把学会打造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资本市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决策咨询高端智库平台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提升协作合力,充分发挥上海作为改革开放高地的优势,推动更多先行先试举措在沪落地,同时支持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开展资本市场制度探索,助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共同推动上海在全球科技和金融开放合作中勇开新路、再攀高峰。

最后,衷心祝愿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02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答记者问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科创板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科创板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了系统部署,其中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202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国九条”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作出部署要求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科技创新,先后发布实施“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资本市场做好“五篇大文章”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和市场生态

去年陆家嘴论坛期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深化科创板改革的八条措施。实施一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创板八条”各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新股发行适用3%高价剔除比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等配套制度有序推出,收购未盈利科技型资产、“A并H”、“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等典型案例相继落地,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通过科创板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的政策效应日益显现,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发挥。

今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各方对资本市场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寄予更高期待,科技型企业对资本市场也提出了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大力度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证监会在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聚焦市场关切研究制定了科创板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质效。

二、问:本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境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科技型企业现实需求,以在科创板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改革的主要原则有: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市场关切有针对性地改革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制度,着力打通堵点难点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二是坚持聚焦重点、综合施策。尊重科技创新规律,适应科技型企业盈利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征,将更好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作为改革重点。统筹推进投资端、融资端改革举措,推动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与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协调三是坚持稳字当头、试点先行。统筹平衡好促改革与防风险、强监管的关系,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部分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其他市场板块

三、问: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有哪些考虑?

答: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券品种、行业特点、公司规模等因素设立不同的市场层次。本次改革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设置科创成长层后,现有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上市公司将全部纳入其中。从全球实践看,科技型企业往往经营业绩不确定性大、转盈利周期长,资本市场服务能不能覆盖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是市场各方判断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标识性因素。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稳定市场预期二是有利于为增量制度改革提供更可控的“试验空间”可以试点一些更具包容性的政策举措;三是有利于对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集中管理,便于投资者更好识别风险,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问:本次改革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答:科技创新是探索未知的过程,既孕育着新动能,也必然伴随着风险。本次改革在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聚焦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作出多项针对性制度安排。包括:在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统一设置特殊标识U;提高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摘除特殊标识“U”的标准要求企业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并提示风险;要求证券公司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风险;组织个人投资者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等等一方面,注重简明易懂,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包括:发行上市等基础制度保持不变现有未盈利企业摘U条件保持不变投资者投资科创板成长层的资金门槛保持不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牢牢把握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五、问: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有哪些政策举措,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改革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的同时,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在科创板推出以下6项政策举措。

第一项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效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对于提升A股资源配置的精准性,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设立科创板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积极探索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途径,开展了不少有益尝试本次改革,我们拟借鉴境外市场有关做法,在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希望借助这些机构投资者专业判断真金白银投入,帮助审核机构投资者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商业前景的判断稳妥起步,本项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同时有别于境外市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后续,交易所将抓紧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明确作为审核参考的具体方式,加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商业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项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调研中,部分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型企业提出,为适应外部形势变化,希望减少在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更好保护企业信息安全、技术安全。我们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秘密递交”制度,并将其作为IPO预沟通服务的一项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预先审阅阶段相关信息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并公告,证监会及交易所将加快推进审核注册工作。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并公告时,将一并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回复文件。应该说,投资者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在内容、质量及时间上都是有保证的。

第三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主要适用于产品技术复杂、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的企业,目前已在生物医药领域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来,一些在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的企业也提出了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诉求。我们将在借鉴生物医药领域落地实施经验基础上,扩大这套标准适用范围,更好满足这些企业现实

另外,还有三项政策分别围绕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这些举措主要是着眼于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围绕调研中各方反映的问题,在融资、并购、投资端等方面,为科技创新提供更高质量的资本市场服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六、问:如何做好《科创板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答:科创板意见》是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举措,中国证监会将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一方面统筹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见效。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健全针对创新举措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深入贯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意见,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切实抓好改革落实和宣传引导指导证券交易所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加快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宣传教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舆论环境。

来源:证监会,低空行业公众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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