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TOL运营重大利好,OC证书将要问世!民航局重要会议明确载人eVTOL飞行规则、驾驶执照等
2025-03-19

2025年3月11日-12日,载人eVTOL飞行与维修专业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局方监管部门、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

会议围绕载人eVTOL的产品设计、运行场景、驾驶员培训、执照管理及飞行队伍建设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各方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特别是在运行场景的确定、驾驶员培训的智能化、执照管理的灵活性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局方强调了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议从真实运行场景出发,逐步完善行业标准和管理体系,推动eVTOL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可以说,此次会议为未来eVTOL运行标准的制定指明了基本方向,为规范化运营奠定了重要基础,关系到载人eVTOL运行场景的假设和产品设计需求,将对eVTOL研制和适航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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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通用航空行业协会)

会议深入讨论了:
  • 载人eVTOL飞行人员执照的类别、级别和型别;
  • eVTOL维修人员执照
  • eVTOL厂家首位飞行教员、试飞员、储备的商业飞行员资质要求;
  • eVTOL厂家维修主管的资质要求;
  • 飞行训练要求等关键议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eVTOL操作控制方式独特,应设置型别以确保初期运行安全,商业运行飞行员至少需持有商照(直升机或固定翼)并接受机型培训局方建议从实际场景出发,结合飞行器性能制定安全操作程序(SOP),确保运行安全。
局方关于eVTOL运行监管思路
在研讨会上,厂家就eVTOL运行规则、飞行员培训、空域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多项建议。
关于运行规则,局方表示,eVTOL设计为载人载客应用,需要根据《空域管理办法》和载客相关运行规范进行机载设备的配置,并兼顾考虑当下需求和拓展需求。
关于eVTOL融入现有空域管理体系,局方建议eVTOL应研究符合自身运行场景的控制手段,并强调,若无法满足现有空域要求,可考虑隔离运行场景,但融合空域运行是未来发展的趋势,需要全行业合力推动
此外,局方表示私人飞行是可行的尝试,但具体问题需根据实际运行组织的要求调整,载人运行中的空中游览和观光飞行则需遵循CCAR-135部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二级调研员王瑾“基于性能的风险分析”理念,强调了“场景优先”的重要性。他指出,在进行eVTOL飞行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时,必须首先明确具体的运行场景,再根据这些场景来讨论所需的设备、运行规则以及人员资质要求这一观点为eVTOL飞行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思路,也为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得到了与会专家和代表们的高度认同。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局长万向东在会上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强调了从安全和实际运行需求出发,制定合理规范的重要性。他结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就如何科学划分执照类别、明确不同级别和型别的要求,以及建立适应eVTOL特点的维修人员资质体系进行了讨论这些讨论成果将为eVTOL飞行与维修人员的资质管理提供重要参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薛世俊强调,AEG工作是衔接审定和初始运行的关键环节,对eVTOL商业化运营至关重要。他指出,eVTOL企业技术实力雄厚,具备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潜力。薛世俊呼吁企业发挥创造力,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优化,确保eVTOL商业运行安全、高效、可持续。通过AEG工作的有效推进,eVTOL行业将实现长远发展,助力低空经济高质量增长。
来自行业专家的建议
特邀嘉宾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建议:eVTOL驾驶员培训与执照管理,目前先按照试飞场景(远离人员稠密地区)审批,与CCAR61部标准适当放宽,采用偏离、豁免的办法许可。取得一定基础数据后再研究类别、级别和型别。他强调eVTOL作为AAM中的重要载运工具,最突出的是成本、环保、智能的优势,无论局方、厂家都不能以传统的方式、方法思考问题。这样使这个新生事物无法带来更安全、效率、可持续的运行水平。尽管初期可能面临政策法规挑战,但他相信局方与eVTOL企业合作推动中国低空经济实现产业破局,并带动中国民用航空事业向全新的高度发展。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原局长/上海市原政协常委/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安全运行指导委员会高级顾问蒋怀宇指出,eVTOL具备电动化、智能化等优势,但也面临机载设备、人员资质和运行控制等挑战。他呼吁企业、政府和通航协会共同制定行业标准,推动安全发展。他建议通过讨论和验证制定规则,确保 eVTOL适应将要来临智能空域自主飞行的需求,助力企业良性发展。他还指出,低空经济商业化尚需时日,飞行员需具备传统与计算机控制的转换能力,以保障行业长远发展。
专家们指出,厂家应根据自身运行场景的具体需求,制定差异化的型别等级训练要求,以确保飞行人员能够精准掌握所需技能。在执照划分方面,建议在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的基础上,结合是否取酬的情况进行细化。此外,对于飞行队伍建设,局方提出应优先确定试飞员,再逐步完善首席飞行师和商业飞行员的配置,以保障飞行队伍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转自:低空交通与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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