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部署,进一步拓展“低空+农业”应用,加快形成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助力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该厅已于日前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7年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
一、总体目标 立足农业农村领域,以深化农业“双强”为抓手,以培育壮大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方向,推动低空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构建资源集聚、应用广泛、服务高效、体系完备、保障有力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新发展格局。到2027年,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达10000台以上,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超6500万亩次以上,建设农业生产“低空+地面”一体智能监测点100个,无人机乡村巡查巡检村域覆盖率达30%以上。 二、打造应用场景 01 农业低空生产作业场景 按宜飞则飞、应飞尽飞的原则扩大农用无人机作业,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稳定病虫害飞防、扩大追肥飞行施用,拓展茶叶、果树、蔬菜等特色产业应用。鼓励开展梨、香榧等特色作物授粉及畜禽养殖场消毒、水产养殖投喂等。 02 农业低空监测场景 发展农作物种植规模、长势、病虫害、灾情等飞行智能监测。率先开展农作物“低空+地面”综合智能监测,建设“低空+地面”一体智能监测点。 03 农业低空服务场景 拓大无人机在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巡查、种粮补贴核实、水产养殖滩涂规划、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等场景应用。鼓励开发“低空+金融”产品。 04 农业低空运输场景 推广无人机在地形地貌复杂、传统运输困难地区开展生产物资吊装,大力发展杨梅、山地蔬菜、水产等短保鲜期、高附加值生鲜农产品“产地直达餐桌”低空运输服务。 05 农村低空治理场景 利用无人机巡查巡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巡查、灾后搜救等工作。 06 农村低空农文旅消费场景 推动休闲农业与低空观光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观光、热气球环游、滑翔伞运动等低空农文旅活动。鼓励举办航拍摄影、飞行赛事、低空会展和航空研学等活动。 三、强化支撑保障 0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布设一批实用充电装置,鼓励建设一批无人机“机巢”和起降平台,深化乡村管线序化行动。 02 培育市场主体 鼓励招引省外优质资源,培育打造1-2个本土“链主”企业。鼓励开展操作培训、售后维修服务。拓展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多重服务功能,到2027年建成100个省级飞防社会化服务组织。 03 强化数字赋能 加快“浙农优品”、“浙农粮”等应用迭代升级。加快低空经济数据向乡村大脑归集,整合无人机企业作业数据。开发作业效率分析、飞行安全预警等增值服务产品。 04 加强科技研发 鼓励创建低空经济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开展无人机适农化技术改造攻关,开发适配产品。 05 强化人才培养 支持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低空经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到2027年全省累计培训无人机飞手5000人次。支持常态化开展技能比武,鼓励打造“浙农智富”品牌。 四、加强组织领导 01 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将低空经济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内容,以县域为单位打造低空经济试验地,支持涉农县争取省级试点。 02 落实政策支持措施 统筹农业“双强”等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低空飞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两重”“两新”重大项目储备和申报。鼓励开发针对农作物药害、无人机损坏等商业保险产品。 03 加强安全规范管理 支持编制农用无人机作业技术指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科普。指导主体开展规范操作,按规定做好作业信息公告、数据共享。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管理,稳妥处理低空飞行纠纷和安全事故等事件。